關於姓名權,中國《民法通則》第九十九條明確規定:
“公民享有姓名權,有權決定、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盜用、假冒。”
這就是 中國傳統的 "名從主人" 的概念
命名 若受 "唯一的'" 與 "官式的" 限制
顯然與傳統文化和該條文之精神牴觸
美國 曾就 Obama 一字 如何翻譯 與中國起外交爭執
台灣念作 歐巴馬 遠比中國念作 奧巴馬 更貼近 原音
美國請求 中國 改為 歐巴馬 卻遭中國拒絕
中國的失禮 就在於 否定了外國人也有 "名從主人" 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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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向「 歐 巴 馬 」說不
(星島日報報道)是奧巴馬,還是歐巴馬?這是個問題。美國駐華大使館希望為他們的總統「正名」為歐巴馬,但中國堅持「說不」。新華社譯名室負責人說,除非美方透過外交途徑「強烈要求」,否則「奧巴馬」就這樣叫定了。
正如美國前總統布什又譯「布殊」,兩岸三地格局下,美國新任總統再度在海峽兩岸鬧「奧巴馬」和「歐巴馬」的雙胞。有道是「名不正,則言不順」,因此在奧巴馬訪華之前,美國駐華大使館在多個場合為給總統正名「造勢」,藉派發中文紀念海報,正式用台灣譯法「巴拉克.歐巴馬」為美方認可的統一中文譯名。為此美國駐華使館新聞發言人史雯珊還強調,美國政府正在規範總統中文譯名,今後將統一使用「歐巴馬」。
但中國的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很快做出回應,指「奧巴馬」才是正宗,這個譯法從二○○四年十一月三日奧巴馬嶄露頭角開始,一直沿用至今,而且「奧巴馬」不是美國總統「專利」,這個姓氏在非洲一些國家的部落很普遍。
2009-11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