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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法相关的问题 前天是我老婆生日,我给忘得死死的。 上个月结婚纪念日也给忘了, 那次我老婆就大发雷霆了。 在上个文章,”给“是什么意思? 没有”给“的话,不行吗?
2017년 1월 22일 오전 9:04
답변 · 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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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掉“给”也可以啊,在这里“给”近似于“把它”也就是把他忘得死死的,只不过用“给”可加强语气
2017년 1월 22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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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给忘得死死的”这个回答方式不是中国所有地区的人都常用,可能是某个地区的常用语 你也可以说,“前天是我老婆生日,我(把这)完全给忘了。”(这个比较常用) “给”你可以理解成“把”/offer,没有实际的意思,主要强调“给”后面的动词 “给”+动词。比如:“我把他的名字给忘了”;“我把孩子给丢了”
2017년 1월 23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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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给”在此句中用于加强语气,此外也是口语中的表达习惯。去掉“给”不影响理解,但是这口语中不加“给”会比较别扭。
2017년 1월 22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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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意思,“给”就是口语的一种表达习惯,有没有都可以。
2017년 1월 22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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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很清楚,可能给还有“被的意思”,应该是可以去掉的吧。
2017년 1월 22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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