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ou
very simple question Can I use the following two sentences? 1) 前天,我去上班了。 2) 前天,我去打工了。
2013年11月19日 13:28
解答 ·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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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工 : 零散且非長期的工作。通常指臨時性質的工作。 如:「學生經常利用寒暑假到工廠打零工。」 打零工 簡略成為 打工 如:「暑假期間,速食店裡的服務生,大都是打工的學生。」 打工 其實也是 上班 只不過 上班 通常指 長期穩定的工作 上班 : 在規定的時間,到固定場所工作。 如:「他每天搭公車上班。」
2013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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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,是比较正式的,说出去让人觉得有面子; 打工,有点自嘲型的,只要自己不是老板,都是在打工,在这个比较现实的社会,年轻人压力大,上班只不过是分长期和短期的打工。
2013年1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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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th are correct.
2013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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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y are both correct
2013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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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s they could both mean "I went to work yesterday". The might be a slightly difference, "上班" sounds more official than "打工" to me, actually "打工" is often used to refer to doing a non-professional job.
2013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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