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y
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吗

有一本书有这样一段话,但是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。有谁能解释一下呢?

 

主人说:“你这个又恶又懒的仆人,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,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,就当把我的银钱放给兑换银钱的人,到我来的时候,可以连本带利收回。夺过他这一千(银钱)来,给那有一万的。因为凡有的,还要加给他,叫他有余;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。把这个无用的仆人丢到外面黑暗里,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”

 

在这里请教一下,“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”,这一句话是什么意思?这一句话说得对吗?为什么?

 

Dec 16, 2015 12:41 PM
Comments · 21

这个翻译太夸张了。。

December 23, 2015

我真的很无知啊!专门去查了一下《马太福音,第二十五章》看了别人的解说,对于译文,我依然要说,不好,太生硬了,算不上好的译文。

 

这里的银子,并不是指真的银子,而是暗喻主给每个信徒的“恩赐”,主要他的仆人,信徒把这些恩赐传达给更多的人,让更多的人得到福音,这样看来,那个把主的恩赐埋起来的人就做了一件坏事,他自己不仅不相信,还不让别人得到主的恩赐,那主当然要把给他的收回,还要惩罚他。

 

主要的不是钱,而是让世人幸福,他的仆人应该帮助主做这件事,如果不做,当然不是忠诚的信徒,他自己不能给别人带去福音,他自己也就不配得到。

 

再,那个时候还真有类似今天的银行一样的东西,我无知了。但这里只的并不是让银子挣利息,而是让主的福音到处传播,让更多的人得到主的恩赐,利息是指这个。

 

上面全是个人理解,千万别当真,自己看着原文去悟吧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,那就是你的层次。

December 18, 2015

不好意思,我说错了,我没有好好看“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”,这里的交,不是“给”的意思,所以,富人回来,仆人就应该把钱交回来。虽然如此,至少在我理解中,交给我多少,我交还多少,也是没有过错,只有交还的少了才有过错。交还的多了,要奖励。主人交给你钱,要你保管,你拿去私自投资,这是错误的,除非主人交待说,你们可以用这钱投资。所以,那两个挣了钱的,其实是不听主人话的人,这种人,严格的说,是不可信任的人,因为他们会背着主人干他们想干的事。而第三个人者忠实的人,哪怕他是因为笨。他至少做到了:如果那两个人投资失败、血本无归的时候,主人还能有一千两。无功亦不能算有过。

 

“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,”这是一句正确的中文吗?随便你去问哪个中国人,恐怕都不会承认它正确吧。

December 18, 2015

不好意思,我说的是译文很差,没有说英文版很差。

 

你认为马太福音那个年代有银行吗?你认为只要不让钱生钱就应该受罚吗?主人有说给这三个仆人钱是为什么吗?说过把钱交给他们,等他回来还要要回去吗?说过他样必须要做到钱生钱吗?把钱给人家了,就是人的,人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。就算那个仆人没有钱生钱,很笨,就应该受到惩罚吗?就算受惩罚,就应该是把他自己有的也夺走吗?

 

“天国”又怎么样?“天国”真的就是这样的吗?只认钱?把挣不来钱的人的钱也夺走?这样的天国有多少人愿意去?

 

不好意思,马太福音我有读过,但我相信,是一本教人向善的书,所以,我们有没有错误理解作者的意思?天国是美好的,没有贫穷,也没有饥饿,也没有疾病,应该也没有那种为富不仁的富人,否则那样的天国和人间有什么区别?可能还不好人间。

December 18, 2015

wang haoyu,这篇文章确实是译文。但是可以找到它的英文版。该译文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很差。它是“ 马太福音” 25章中的一部分。请注意开头的两个字“ 天国 ” 。

December 18, 2015
Show more